18亿,退不退?中超开赛还未开打,足协后院已然失火
由于大量中超俱乐部已经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当初足协收取的引援调节费“顺其自然”地被看作救命钱。
近日,包括《人民体育》在内的多家媒体都在报道足协协商退还引援调节费,争议了几年的话题再度被提起。
所谓引援调节费,是中国足球金元时代。足协为了遏制无节制消费而退出的一项政策——内援转会费不得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外援转会费不得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否则就需缴纳同等数额的引援调节费。
对于国内俱乐部间的交易,一些“科学手段”可以规避调节费,但很多国外俱乐部不会配合中超俱乐部,因此不少外援转会过程中,最终中超俱乐部还是掏了腰包。
根据足协的规定,广州队引进保利尼奥和塔利斯卡,北京国安签下巴坎布和比埃拉,都缴纳了引援调节费。
限制金元足球恶性膨胀的初衷固然是好的,但问题在于,引援调节费只是足协制定的“行规”,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中国足协也开不出票据。
既然如此,当各支球队陷入经济危机时,就免不了翻出旧账。据悉,早在去年年底,金主爆雷的广州队就和北京国安一起联名要求足协“退钱”。
今年三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收费合规问题派员走访足协,推动足协对历史上一些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进行清理,于法无据并且开不出票据的引援调节费就处于其中。
加上现在中超球队普遍存在欠薪问题,退还引援调节费就更像是“大势所趋”。何况,这一规定原本就没有一碗水端平。
按照现在曝出的数据,自规定颁布以来。足协总共收到了18亿人民币的引援调节费,其中广州队就接近5亿,北京国安也超过4亿,引进了哈姆西克和卡拉斯科的大连人也没有少交。
如果履行足协规定,引进阿瑙托维奇的上海海港理应交1.5亿人民币的调节费,但因为足协开不出票据,这笔钱只能被集团列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予以暂时搁置。
不患寡而患不均,无形之间,足协在执行规定时已经形成了双重标准,进一步加深了俱乐部的不满,也制造出了“退钱”的舆论势头。
何况,根据媒体的消息,足协对于已收到的引援调节费的使用也处于停滞状态,并没有像外界预期的那样大量投入到有利于足球长期发展的项目之中。
一边是“睡大觉”的大笔资金,一边是生存艰难的各支俱乐部,与其让无法可依的巨款限制,不如让他们成为俱乐部的救命钱,这远比偷偷给欠薪的俱乐部开后门准入有意义的多。
想想看,缴纳了5亿调节费的广州队,现在只能靠着一年1500万运营,如此对比是多么巨大的讽刺。
按照中超现在的环境,超过2000万人民币的转会很难再出现,引援调节费也注定将成为过去时,足协不妨对这项政策的实施“亡羊补牢”,然后进行一次深刻的复盘。
如果调节费能够最终归还,深陷泥潭的中国足球无疑可以获得一丝喘息之机。至少八冠王广州队不用如此拮据度日,北京国安能够解决欠薪问题,上海申花不至于被沙拉维转会的国际官司困扰……
当然,18亿的巨款到底退不退,又该如何退,还要面临许多问题,比如江苏队和天津权健已经消失,钱该怎么走流程退回母公司,比如如何合法退钱,做到一碗水端平,又比如该由谁主持退款工作,产生的利息又该如何结算?做好任何一点,都需要下功夫。
是继续被人唾骂还是做出一次符合民意的决定,现实的选择题已经摆在足协面前,不管怎样,最终的决定权都在“相关部门”手中,但这一次,中国足坛,是真的需要“救命钱”。